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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未得到有效处理的投诉说明
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未得到有效处理的投诉说明尊敬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儿童家长,怀着对孩子健康负责和对国家免疫规划制度信任的心情,现就孩子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上秦镇中心卫生院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相关部门未能及时有效处理的问题进行如实反映,恳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一、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2日,我的孩子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上秦镇中心卫生院接种了常规免疫规划疫苗(百白破疫苗)。接种后不久,孩子的接种部位(右臂)出现明显淤青等异常反应(经诊断范围约13.4*4.8㎜)。作为家长,我们第一时间向该接种点医务人员反馈情况,并表达了对孩子健康状况的担忧。 二、问题经过与处理情况 (一)接种单位推诿敷衍、漠视儿童健康权益 接种之后我们发现右臂接种部位开始出现明显淤青,随着症状持续未见缓解,我们多次联系接种单位反映孩子胳膊发青的异常症状。具体沟通时间包括2025年3月1日、4月5日、4月19日、6月7日等,均现场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说明。然而,工作人员始终态度敷衍,既未安排进一步检查,也未提供任何书面说明或处理建议,仅以“没事,过几天就好了”草率回应。更令人失望的是,有工作人员甚至直言:“如果上报会影响医院考核”,表现出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此外,在一次现场沟通中,接种单位主管领导在上班期间公然刷抖音视频,对我们提出的问题置若罔闻,完全没有履行基本的工作职责。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的服务规范,也暴露出该单位在人员管理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接种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竟然出现系统记录与接种本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无法准确核对孩子的接种细节,影响了后续问题的处理与追溯。这反映出其在疫苗接种信息录入、资料保存等环节存在明显疏漏,严重违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要求。特别指出的是,自问题发生以来至最近一次接种,始终未更换接种部位,共计6针常规疫苗均在左臂接种。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接种单位最终于2025年4月22日建议我们前往上级医院就诊。我们随即前往河西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在皮肤科、儿科及超声影像科专家的联合会诊下,虽确认存在皮下组织异常改变,但未能明确诊断病因。医生建议尽快联系接种单位,将此次接种后的异常反应上报至疾控部门,以便进行专业评估和后续确诊。(二)区疾控中心态度冷漠、履职尽责不到位 鉴于孩子的症状持续且无明显改善,我们再次要求将此次接种异常反应正式上报至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获得专业指导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据接种单位答复,其已于2025年4月20日左右口头将此事上报至区疾控中心,但未收到任何反馈。直到6月16日,接种单位才正式向区疾控中心提交书面报告。然而,至今仍未见任何主动来自疾控系统的联系、回复或进一步处理意见。这种“消极应对、被动等待”的工作作风,严重背离了《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疾控机构应尽职责,也反映出其在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方面的严重失职。(三)请求上报市疾控中心仍无回应 由于迟迟得不到合理解释和有效处理,我们在6月16日正式提出将此事件上报至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尽管我们多次催促,但截至2025年7月,已过去近五个月时间,仍未有任何主动来自市疾控中心的联系或答复。因孩子即将于7月至8月期间继续接种其他疫苗,出于对孩子健康的考虑,我们在7月4日主动联系张掖市疾控中心寻求处理进展,得到的答复却是:“一个孩子无法预约专家,会尽力协调”。如此冷漠、缺乏责任感的回应令我们感到震惊与无助。而面对一起疑似疫苗接种引起的异常反应事件,市疾控中心却迟迟不启动初步评估程序,既不组织专家会诊,也不出具书面结论,严重侵害了儿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三、我们的诉求基于上述事实,我们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此事,并提出以下几点诉求:(一)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全面核实孩子在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的具体情况,包括症状发展过程、医疗处理记录以及接种单位的行为是否合规。(二)要求严肃查处涉事接种单位是否存在隐瞒、拖延疫苗不良反应报告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三)恳请疾控部门对该不良反应进行专业评估,出具权威的书面结论,明确是否属于疫苗接种后的异常反应,必要时启动医学鉴定程序。(四)建议加强对基层接种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培训,提升一线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五)要求接种单位及区、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家长提供完整的流调报告及相关材料,保障家长知情权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行为暴露出基层疾控体系在应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时存在机制不健全、响应不及时、处置不规范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任。作为普通家长,我们始终相信党和政府对儿童健康的重视,也一直积极配合国家的免疫规划政策。然而,这次经历让我们深感失望和无奈。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不容忽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站在保护儿童健康权益的高度,对此类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利益。我们愿意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并提供完整资料。投诉人:裴晓莉联系电话:18293600070孩子姓名:杨沐瑶出生日期:2024年12月19日接种日期:2025年2月22日接种地点: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上秦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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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艾恐梅
医生您好!我的行为是与人发生了舌wen吻,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行为。对方在事后28天检测为待确认。我害怕之际在事后20天,29天,61天去三甲医院做了四代电化学发光结果为阴。后续又在91天的时候做了hiv高精度核酸(甘肃省人民医院做的,不知道是20精度还是40精度)结果为未检出,91天又在两家不同的三家医院做了四代化学发光检测结果为阴。请问我可以排除hiv和梅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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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通过当面快速检测方式检测HIV感染,使感染者身份暴漏
尊敬的卫健委领导,您好!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对HIV感染者身份隐私保护的条款,但最近几年时常遇到卫生院工作人员到单位当面进行乙肝和HIV快速试剂检测,使我的感染身份暴漏.作为感染者,很多人认为我们就是乱搞的那一部分人群,但大部分感染者都非常善良,他们只是不小心感染了病毒而已.我认为卫生院为了完成自己的某些任务直接到单位对所有人员通过快速试剂检测方式进行检测,对感染者身份进行了严重暴漏.作为感染者我们也有权利正常工作和生活,我们也没有危害社会,所以这种做法我认为是极为不恰当的,这部分工作人员对传染病防治法是完全陌生的,工作方式方法是错误的.希望领导们能对此有所重视,采取一定的积极有效的方式,对HIV感染者身份暴漏问题有所重视. 这里申明,这不是投诉,而是最近几年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恳请领导能给与重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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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艾
高危五年,多次艾滋试纸测试都为阴性(五年至少测过五十多次,最近的一次是三月份,不同厂家,不同品牌,血液、尿液、唾液都有),但是还是有淋巴肿大的现象,我是不是检测不出来啊,还是试纸不准确啊,我这种情况能排除吗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