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有关人群第二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出生日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接种史未满两剂次含Ⅱ型脊髓灰质炎(脊灰)病毒疫苗的宝宝,需要在6月30日前补齐两剂次脊灰灭活疫苗(I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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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王小玲
校对:
马金博 周煜皓
审核:
陈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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