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
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的资料来源。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
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和体检周期应当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具体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通过职业健康检查一是发现职业禁忌人员,从而指导岗位设置;二是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进一步提请职业病诊断;三是对其他健康损害给予妥善处理意见。
(三)职业健康检查分为哪几类?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上岗前检查】:了解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证。
【在岗期间】:动态观察劳动者的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
【离岗时检查】:确定劳动者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如果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d内,且该岗位工艺流程、使用原辅材料、操作方式、防护措施无变化的,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的健康体检有什么区别?
1、对象不同。普通健康体检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职业健康体检的对象是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
2、目的不同。普通健康体检是为了发现疾病而实施的健康检查;职业健康体检则更侧重于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宜从事特定的作业岗位而实施的健康检查。
3、组织形式不同。普通健康体检只需挂号即可体检,无须其他的手续、材料;职业健康体检必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委托,并提供劳动者体检名单、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等,方可进行。
4、体检依据不同。普通健康体检依据的是临床诊断相关技术规范,体检项目由个人或单位自行决定;职业健康体检的依据是《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体检项目的选择也要参照国家标准。
5、体检周期不同。职业健康体检有固定的周期规定,接触不同的毒害物的体检周期也不一样;普通健康体检没有严格的规定。
6、技术要求不同。职业健康体检必须是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医疗机构开展,对体检的设备、条件和技术要求都有明确规定;普通健康体检可以在各级医院开展,对医疗设备没有特别的要求。
7、结论不同。普通健康体检所得出的结论是被检查者的健康状况、患病情况;职业健康体检所得出的结论是劳动者是否是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是否适宜从事作业岗位,这是普通健康体检无法得出发的结论。
8、处理方法不同。普通健康体检如果发现被检查者身体健康状况异常,仅给予治疗建议;职业健康体检如果发现劳动者有职业健康损害,除了治疗建议,还会提出调离工作岗位、申请职业病诊断等建议。
通过以上的比较可以得知,职业健康体检是一项针对性强的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措施。用人单位不得将职业健康体检与普通健康体检等同,更不得用普通健康体检代替职业健康体检。
(五)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1、识别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根据员工能够或可接触到的材料(包括原辅材料、中间体、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识别》,确定具体岗位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2、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人员名单,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备注每位接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周期。
3、制定体检工作计划。确定当年度需要体检的员工名单,如果体检量较大或有特殊情况(如疫情流行期),应合理组织分批次进行。提前准备并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经济类型、规模,职工总人数、性别构成情况,本次体检的总人数、不同岗位的体检人数等);(2)体检员工名册(类目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岗位危害因素等);(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4、选择正规的、具备条件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企业在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前,应查阅我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经过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选择有适应检查类别及项目和(或)开展外出检查区域等相关信息的体检机构。
5、确定检查项目并签订体检委托协议。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共同确定员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得随意删减必检项。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如有充足理由可建议增加体检指标。
6、商定体检日期。用人单位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协商确定检查的起止日期,以及出具体检结果的日期。
7、提前通知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按照体检机构要求,提醒劳动者有关注意事项。
8、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用人单位应派专人带队到体检地点,配合体检机构进行受检人员身份核实、维护体检秩序、统计人数和相关事项的处置,保障体检过程高效、有序。
9、体检结果的领取和审查。用人单位领取或体检机构送达体检报告后,应及时审阅,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审阅:
(1)体检类型、体检人数、体检项目与体检协议的一致性;
(2)体检类型与体检项目的对应性;
(3)体检结论是否规范、全面;
(4)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否明确。
10、体检结果的告知和处理意见的落实。用人单位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对检出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对需要复查的员工,按要求组织进一步检查;对检出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尽快配合申请职业病诊断。
(六)职业使康体检应注意的事项?
1、准备参加体检,建议从检查前夜晚8点后避免进食或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
2、每位受检者来体检医院后,由单位领队领取《职业健康体检表》分发给受检者,按程序依次体检。受检者如有身孕等特殊情况的,在体检报到时应主动声明。
3、每位受检者应如实回答体检医生的询问,并在《职业健康体检表》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接受问诊时,应明确以下概念:
(1)职业史:按时间先后顺序叙述本人的全部职业情况,主要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车间(部门)、班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危害因素的名称,接触两种以上应具体逐一说明)、接触时间、防护措施等。
(2)既往史:包括既往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史、药物及其他过敏史、过去的健康状况及患病史、是否做过手术及输血史、患职业病及外伤史等。
(3)现病史:指从发病到就诊前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和诊治经过,具有鉴别意义的阴性症状。
(4)家族史:主要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状况,是否患结核、肝炎等传染病;是否患遗传性疾病,如血友病等。
(5)个人史:包括吸烟史、饮酒史、女工月经与生育史。
4、血液检查:
抽血前的注意事项:
(1)抽血前一天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物,避免大量饮酒。血液中的酒精成分会直接影响检验结果。
(2)抽血前应空腹,空腹是指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的晚八时以后应禁食),以免影响第二天空腹血糖等指标的检测。
5、尿液检查:送检的小便以清晨第一次尿为宜。应避免月经血、粪便、阴道分泌物等体液的污染,尿量最好在20毫升以上,尽量用医院提供的一次性尿杯。
6、X光摄片(高千伏胸片或DR片)、胸透:去除体表异物如项链、玉佩、膏药等。注意:孕妇禁止X光胸透和拍片。
7、B超:上腹部(肝、胆、胰、脾)检查前应空腹(指禁食8小时以上,且不能饮水);检查前1天晚餐应清淡,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等易于发酵产气食物;检查当天避免剧烈活动,禁烟等,以减少腹腔内的气体;检查时应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平静仰卧检查床上,四肢放松,呼吸平稳,关闭随身携带手机,以避免干扰,影响检查的准确性。
8、电测听:一般要求在进行听力测试前应脱离噪声环境2天后才能进行测试,用人单位应当注意提醒和安排。
9、当所有体检项目体检完毕时,将《职业健康体检表》交回体检机构,并签字确认。
(七)体检结论及处置
职业健康体检的结论有以下5种:
1、职业健康检查未见异常:检查各项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
2、复查:检查时发现与目标疾病相关的单项或多项异常,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确定结论。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3、疑似职业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或可能患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安排并配合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
4、职业禁忌证: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禁忌证者,用人单位应尽快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5、其他疾病或异常:检查发现与目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标异常。建议内科诊治或到综合医院进一步检查。
(八)职业健康检查有关知识要点
1、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和体检周期应当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具体可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不得随意删减必检项目;
3、体检时劳动者要如实说明过去的体检情况、工作经历和自我感觉状况;
4、体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索取检查结果,并依据体检结论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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