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结核病分类》等两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196—2017 结核病分类(代替WS 196—2001) WS 288—2017 肺结核诊断(代替WS 288—2008) 上述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WS 196—2001、WS 288—2008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11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