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聘用制驾驶员2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1. 主要承担单位公务车辆驾驶工作,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坚持安全、规范、文明行车,确保各类公务出行安全、准时、高效。
2. 负责车辆日常检查、清洁、维护与保养,定期排查车辆安全隐患,规范做好保养、检修台账记录,及时上报车辆故障问题,保障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 科学规划行驶路线,合理管控车辆运行成本,规范登记车辆使用、行驶及耗材情况,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4. 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工作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工作安排,严守工作秘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及安全学习,持续提升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5. 配合完成物资搬运、公务保障等辅助性工作,主动承担中心交办的日常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6. 能够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胜任较长时间离兰车辆保障工作;遇突发、应急保障任务,做到随时到岗、快速响应,高效完成应急处置及各类紧急保障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男性,报考时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5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视力要求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执行,无腰椎、脊椎疾病,无精神和心理障碍病史等不适宜做驾驶员的病史记录。
4.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作风严谨,服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能够自觉遵守中心各项制度及管理规定,安全意识强,服从单位各项工作安排。能够遵守工作纪律并保守工作秘密;
5.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10年及以上(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准),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熟练掌握手动挡、自动挡车辆驾驶技术,熟悉省内及周边城市道路交通路线。同等条件下持有A1、A2驾照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或社会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5.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非法组织的;
6.其他不适宜在中心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面试、驾驶技术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应聘者须将报名信息表及初审所需证件材料以“驾驶员+姓名”方式命名,投递至邮箱:gscdcrsk@126.com。
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切勿修改表格格式);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电子版驾驶证;
4.三年内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原件(申请方式: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安全驾驶记录);
5.过往驾驶工作经历的相关工作证明。
以上材料按以上顺序整合至一个PDF提交。
六、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要求、报考对象和资格要求,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必要要求。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考试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养与职业认知、语言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应变与处置能力、履职经历与岗位适配度、仪容仪表与言行举止。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2.驾驶技术测试:实行百分制,一是考察车辆操控与空间把控能力;二是考察交通法规遵守与安全驾驶意识;三是考察复杂路况应对与岗位场景适配能力;四是考察纪律作风、保密意识与服务素养。验证应聘者是否具备“安全优先、规范驾驶、精准操作、高效适配、作风严谨的综合履职能力,确保胜任中心公务出行任务。测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驾驶技术测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面试占50%,驾驶技术测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八、确定初选人员
初选人员依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名次确定初选人员.
九、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中心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二、签订合同
拟招聘对象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工资待遇
参照中心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31-8266945,何老师)。
十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和良好的接续,招聘人员在我中心工作时间至少应满一年。
2.参加报名的人员,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合同。
3.中心对本次招聘的聘用制驾驶员每年进行考核。每年续签一次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未尽事宜,由甘肃省疾控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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