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视频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预算金额:31万元
二、项目编号:LZCX-JKZX-04(2024)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宣传视频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中“★”标注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品目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南河北路608号11层1126室)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每份,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文件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7月4日9:30时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南河北路608号11层1126室)
九、采购单位: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冯正君 联系电话:0931-8271028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10号
十、代理机构: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驹 韩晓珍 联系电话:0931-855529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南河北路608号11层1126室
十一、本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
兰州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