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甘卫科教函〔2023〕185号)要求,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组织开展2023年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1年8月,目前承担着全省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检测检验;健康教育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工作。
中心在职职工40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59人(正高职称 50人)。现有博士生13人,硕士研究生140人,大学本科215人。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咨询委员会专家。5人为甘肃省领军人才,7人为甘肃省卫生领军人才。
现有急性传染病防控与病原生物研究、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免疫规划、鼠疫防控、地方病防治、放射卫生、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7个甘肃省预防医学重点学科。甘肃省传染病病原学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放射医学科被授予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同时被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授予辐射生物剂量与生物标志物联合实验室。
目前是兰州大学和甘肃中医药大学硕士联合培养基地。近年与兰州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4名,博士研究生2名;与甘肃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MPH硕士研究生5名。同时又是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温州医科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泰山医学院、甘肃医学院的本科生实习教学基地和学生就业实训基地。
二、招生对象
各级疾控机构入职未满3年,具有预防医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公共卫生医师工作的人员。培训实行个人自愿申请报名,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
三、招生名额
2023年甘肃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3人。
四、学员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方式
2023年我省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学员登录甘肃省医师协会官网 http://www.gsysxh.com报名,或关注“甘肃省医师协会公众号”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0日--6月10日
(三)资格审核
省疾控中心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组织报名学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至6月15日。报名学员需向省疾控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有执业医师资格的,需要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单位介绍信。
(四)招生笔试
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考核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在省疾控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10号),笔试成绩由甘肃省卫健委统一评分。
(五)招生面试
面试定于6月20日至25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和面试评分由省疾控中心确定。
(六)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录取分数线由省疾控中心划定,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录取名单由省疾控中心进行公示。
(七)统筹调剂
各基地录取结束后,对报考基地未录取、报名时选择接受调剂的学员,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调剂,由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基地另行组织面试。
(八)培训时间
8月底,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开班仪式(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录取的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
五、培训年限和内容
录取的学员培训年限两年。以提高公共卫生实践能力和相应的临床基本技能为核心,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理论和实践能力、临床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人际沟通交流等。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学员在培训基地完成理论和实践培训。培训由3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公共理论培训,主要采用集中面授、远程教学和有计划的自学等方式进行,时间3个月;第二部分为临床基本技能培训,主要采用实践操作、案例讨论与带教面授等方式进行,时间为9个月;第三部分为公共卫生实践培训,主要采用现场实践和案例教学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2个月。
六、培训期间待遇
1.学员正式录取后,由委派单位、学员与培训基地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与学员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统一管理,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
2.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培训基地有关管理规定。各单位委派的学员,培训期间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应保障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及相关社会保障等;培训期间,省疾控中心提供免费宿舍,给子每位规培学员每月水、电、气、暖等生活补贴;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结合学员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作为学员年度考核依据,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规定参加单位调整薪级工资档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不扣减专业技术任职年限。
3.按照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取得《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长期内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
4.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个人或委托培养单位不得中断培训。培训学员个人退出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除退还培训期间的补助费用外,3年内不能申请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小强 赵丽娜
联系电话:0931- 8272221/8504093
联系邮箱:410516973@qq.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10号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