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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 守护生命”

——甘肃省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18-04-25        打印文章       字体:[        ]

      2018年时值我国免疫规划工作实施40周年。今年的4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预防接种 守护生命”。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也是贯彻“预防为主”卫生方针最实际的体现。自1978年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以来,40年的努力、40年的耕耘,在各级政府和几代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奋斗下,我省免疫规划取得了瞩目的成绩,由最初的“4苗防6病”增加到“12苗防13病”,由最初的“走村入户接种”到“规范化、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由最初的“纸质化登记”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由最初的“3.1%的接种率”到“90%以上的接种率”等,为减少传染病流行,保护儿童健康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有效控制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发生
      我省每年度完成近700万剂次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各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全省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生率已呈显著下降态势。百日咳、破伤风、乙肝、流脑、乙脑、甲肝、麻疹、风疹、腮腺炎等疾病的报告病例数及发病率均降至1958年以来有数据记载的历史最低水平。白喉已连续多年无病例报告,全省已连续25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报告。自2002年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率从1992年的7.27%下降到了2014年的3.28%;1-4岁儿童HBsAg 阳性率从1992年的5.34%下降到了2014年的0.11%。
      二、逐步建立完善疫苗管理及冷链体系
      在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投入保障下,我省在最初由国际组织援助下建立的疫苗冷链逐步升级更新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疫苗冷链体系,由单一的冰箱和冷藏包储运升级更新为冷库、冷藏车、医用冰箱等5大类近8500台件冷链设备,从疫苗出厂到接种全程冷链运输和储存,各级均建成了全自动温度监控体系,建立健全一、二类疫苗管理制度。利用优良的冷链设备和严格规范的制度,全力保障了疫苗的安全和有效。
      三、不断提升预防接种可及性和服务能力
      近年来,我省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以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发力点,涵盖了硬件建设、接种人员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行接种门诊分类管理,开展规范化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推行科学规范的预防接种告知和公示制度,开设咨询热线、网络服务平台和百度地图查询等便民通道,建立业务人员年度培训机制,出台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等等,现全省已有4类15756个预防接种单位,以保证群众能享受到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让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四、快速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我省在2005年开始就分步骤、分区域的推行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以提升接种服务可及性、提升管理工作精细程度为出发点,逐步建立了覆盖所有省、市、县、乡级预防接种管理系统和疫苗管理系统,实现了全省10岁以内400余万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联网管理,实现了一类疫苗线上流通全程追溯的动态管理,实现了“一证在手、全省接种”的异地儿童接种信息共享,并利用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查询、知识推送等功能,提高了服务效率,改善了接种体验,强化了管理水平。
      五、努力加大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
      为了提升群众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依从度,我省不断探索健康教育模式,从传单、板报、广播宣传方式拓展到多个方式,发布微视频,开展预防接种公众开放日,孕产妇“乙肝知识妈妈课堂”、医务人员网络培训等,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最大限度的提升群众对预防接种知识知晓度。
      社会发展到今天,预防接种仍然是人类抵御传染病的主要手段。不论偏远的山村还是繁华的都市,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预防接种专业人员为保护孩子的健康而辛勤工作着,确保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健康的权利。预防接种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媒体和公众的大力支持与配合。通过大力宣传,使得儿童家长能够积极主动地按国家免疫程序为孩子接种疫苗。



预防接种相关背景资料
      一、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的成效
      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
      尽管大部分疫苗可预防疾病在许多区域已经不再常见,但引发这些疾病的病原体依然还在某些地方存在,这些病原体可以跨越地理疆界感染缺乏保护的人群。因此,选择疫苗接种不仅可以保护自身,而且疫苗的高覆盖率产生免疫屏障后可以保护其他未免疫人群。
      二、疫苗的分类
      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我省目前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的疫苗有12种,包括脊髓灰质炎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炭疽疫苗(仅限应急接种),主要预防13种常见传染病,包括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乙肝、流脑、乙脑、甲肝、麻疹、风疹、腮腺炎、炭疽。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根据健康需求自费、自愿受种的疫苗,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狂犬病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
      三、疫苗接种的安全性
      我们需要对疫苗有一个理性的认识,疫苗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个人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个别人会出现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一过性症状,仅需一般处理,仅有极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
      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从疫苗研制、生产到流通、使用的安全和质量保障体系。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我省也早已建立起了覆盖省、市、县、乡、村的全程冷链保障体系,这些都有力地保障了疫苗从生产、运输、贮存等一系列环节的安全,为预防接种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有关预防接种的法律制度
      为了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据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条例》对疫苗流通、疫苗接种、保障措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了政府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机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规范了接种单位的接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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