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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疆喀什地区来甘返甘人员的温馨提示

来源:甘肃疾控       发布时间:2020-10-26        打印文章       字体:[        ]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甘肃省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温馨提示:

1、近14天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特别是10月12日以来到过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防控措施,接受社区健康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2、即日起,凡乘飞机或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来甘人员,全部就地集中隔离14天,期间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食宿费用自理。疏附县其他乡镇来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者,须就地临时留观接受核酸检测,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阴性者回到目的地后要向社区报备,居家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7—10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特别是有无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旅行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全省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询问有无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或新疆喀什地区人员接触史。

5、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6、如无必须,近期最好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必须要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喀什地区返甘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的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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