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第二条 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Ⅰ级暴露:接触动物,完好的皮肤被舔舐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做医学处理。
Ⅱ级暴露:接触动物,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注意,伤口若在头面部,不能确认动物是否携带狂犬病毒的前提,需按照Ⅲ级暴露处理。
Ⅲ级暴露:一处或者多处有贯穿性损伤,或表皮破损的皮肤、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动物唾液或者组织污染的,或直接接触蝙蝠的,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撰稿:李欣 包翻过 郭佩汶 席鹏
编辑:樊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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