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
9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中宁县发现4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4名无症状感染者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隔离诊疗,现将4人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和中卫市流调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20日16时起,中卫市中宁县辖区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中宁县枸杞交易中心、枸杞加工城、江景公寓、福康花园、人民医院家属院划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二、中风险区
中宁县舟塔乡舟塔村划为中风险区,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
中宁县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为严防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经中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中卫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决定在中宁县实行临时静默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静默管控区域:全县实行静默管理,县城区域实施重点封控,封控范围自西环路以东、亲水街以西、滨河南路以南、新水路(转盘)以北。
二、临时静默管控时间:自2022年9月20日11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临时静默管控期间,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人员居家。
防控提醒
我省与宁夏回族治自治区交通便利人员来往频繁,为了及时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甘肃省疾控中心提醒您:请您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政策,并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01
主动报备
请7天内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返)甘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有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
02
遵守疫情防控政策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
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进行“落地采”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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