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上海市
4月5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11例,其中浦东新区162例、徐汇区23例、闵行区23例、黄浦区16例、松江区14例、静安区12例、杨浦区11例、嘉定区11例、虹口区8例、普陀区7例、宝山区7例、长宁区6例、青浦区6例、奉贤区2例、崇明区2例、金山区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766例,其中浦东新区7892例、闵行区2917例、徐汇区902例、松江区787例、黄浦区647例、杨浦区615例、宝山区548例、普陀区482例、嘉定区480例、虹口区403例、青浦区394例、静安区305例、奉贤区151例、长宁区86例、金山区81例、崇明区76例;
浙江省
4月5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例,其中嘉兴市10例、宁波市4例、绍兴市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0例,其中嘉兴市39例、杭州市10例、金华市1例。
海南省
4月5日0-24时,海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其中三亚市9例,海口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例,均在三亚市。
四川省
4月5日0-24时,四川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均在成都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其中成都市3例、南充市1例。
山西省
4月5日0-24时,山西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其中太原市7例、运城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运城市。
黑龙江省
4月5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其中牡丹江市4例、哈尔滨市2例、大庆市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哈尔滨市1例、大庆市1例、佳木斯市1例。
辽宁省
4月5日0-24时,辽宁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均在鞍山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3例,其中沈阳市30例、鞍山市12例、锦州市1例。
福建省
广东省
河北省
4月5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其中邯郸市5例、雄安新区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3例,其中邯郸市78例、保定市21例、石家庄市4例。
北京市
山东省
4月5日0-24时,山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均在济南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5例,其中潍坊市13例、威海市12例、济南市10例、临沂市7例、青岛市2例、菏泽市1例。
天津市
4月5日0-24时,天津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其中西青区2例、河北区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河东区2例、西青区2例、津南区1例。
江苏省
4月5日0-24时,江苏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均在镇江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例,其中宿迁市32例、苏州市23例、南通市13例、徐州市4例、无锡市1例、盐城市1例。
江西省
湖南省
4月5日0-24时,湖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娄底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娄底市。
云南省
4月5日0-24时,云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陕西省
4月5日0-24时,陕西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西安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宝鸡市。
安徽省
4月5日0-24时,安徽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6例,其中淮南市36例、六安市10例、阜阳市8例、芜湖市1例、黄山市1例。
河南省
4月5日0-24时,河南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3例,其中周口市30例、许昌市1例、南阳市1例、永城市1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月5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乌鲁木齐市4例、昌吉回族自治州2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例。
湖北省
4月5日0-24时,湖北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其中黄石市2例、随州市2例、武汉市1例、鄂州市1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
4月5日0-24时,广西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其中防城港市1例、百色市1例。
贵州省
4月5日0-24时,贵州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青海省
4月5日0-24时,青海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在西宁市。
甘肃省
4月5日0-24时,甘肃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5例,其中,兰州市七里河区2例、天水市秦州区2例、兰州新区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兰州市七里河区)。解除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4例,其中,兰州市11例(七里河区10例、城关区1例)、兰州新区5例、天水市秦州区4例、白银市景泰县4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由相关市(州)或县(市、区)进行发布。
疫情防控提醒
主动报备
请有以下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等级地区
中风险等级地区
防控提醒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也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和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