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上海市
4月4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68例,其中浦东新区204例、闵行区12例、黄浦区10例、杨浦区10例、徐汇区7例、松江区6例、普陀区4例、虹口区4例、嘉定区4例、宝山区2例、奉贤区2例、长宁区1例、静安区1例、青浦区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086例,其中浦东新区6788例、闵行区1370例、徐汇区1223例、黄浦区973例、虹口区604例、松江区563例、青浦区319例、宝山区267例、普陀区255例、嘉定区243例、杨浦区215例、奉贤区68例、静安区59例、金山区52例、崇明区49例、长宁区38例。
黑龙江省
4月4日0-24时,黑龙江省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7例,其中哈尔滨市13例、牡丹江市4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例,其中佳木斯市5例、牡丹江市3例、哈尔滨市1例、黑河市1例。
浙江省
4月4日0-24时,浙江省新增确诊病例17例,其中嘉兴市9例、湖州市4例、宁波市3例、温州市1例;新增本土病例25例,其中嘉兴市17例、杭州市4例、温州市3例、丽水市1例。
山东省
4月4日0-24时,山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例,其中济南市11例、青岛市3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临沂市7例、潍坊市4例、枣庄市3例、济南市1例、威海市1例、菏泽市1例。
四川省
4月4日0-24时,四川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例,其中成都市10例、乐山市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例,其中成都市4例、乐山市4例、遂宁市1例。
北京市
4月4日0-24时,北京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例,其中朝阳区6例、丰台区1例、顺义区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朝阳区。
江苏省
福建省
河北省
4月4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均在邯郸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6例,其中邯郸市65例、保定市39例、石家庄市1例、沧州市1例。
山西省
辽宁省
4月4日0-24时,辽宁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均在鞍山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4例,其中沈阳市46例、鞍山市5例、营口市3例。
广东省
4月4日0-24时,广东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其中广州市2例、茂名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东莞市。
天津市
4月4日0-24时,天津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西青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西青区。
江西省
广西省
4月4日0-24时,广西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百色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云南省
4月4日0-24时,云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其中昭通市1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1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例、曲靖市1例。
青海省
4月4日0-24时,青海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西宁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内蒙古自治区
4月4日0-24时,内蒙古自治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通辽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通辽市。
安徽省
4月4日0-24时,安徽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六安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8例,其中淮南市37例、阜阳市8例、芜湖市2例、宣城市1例。
海南省
4月4日0-24时,海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儋州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海口市。
贵州省
4月4日0-24时,贵州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安顺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月4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在乌鲁木齐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其中乌鲁木齐市6例、昌吉回族自治州1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例。
河南省
4月4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1例,其中周口市22例、永城市8例、郑州市1例。
湖北省
4月4日0-24时,湖北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例,其中随州市12例、武汉市3例、鄂州市1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月4日0-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其中乌鲁木齐市6例、昌吉回族自治州1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例。
甘肃省
4月4日0-24时,甘肃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治愈出院14例,其中,兰州新区7例、兰州市6例(七里河区3例、城关区1例、西固区1例、榆中县1例)、白银市景泰县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在兰州市(七里河区3例,城关区1例)。解除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7例,其中,兰州市11例(七里河区8例、城关区1例、西固区1例、永登县1例)、天水市秦州区8例、兰州新区3例、临夏州广河县3例、白银市景泰县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由相关市(州)或县(市、区)进行发布。
湖南省
4月4日0-24时,湖南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衡阳市。
重庆市
4月4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渝中区。
疫情防控提醒
主动报备
请有以下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或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高风险等级地区
中风险等级地区
防控提醒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也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科学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居家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消毒;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注意咳嗽礼仪。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和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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