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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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 |
自2021年12月31日以来 | 上海市宝山区、奉贤区、浦东新区 |
自2021年12月29日以来 | 上海市杨浦区 |
自2021年12月25日以来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 |
天津市 |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罗湖区 | |
自2021年12月19日以来 | 河南省 |
自2021年12月18日以来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
自2021年12月05日以来 | 陕西省 |
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前往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验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也请尽快完成加强针接种。
特殊时期,在通过网络购买物品时,一定要注意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物品,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邮购物品。如确需购买进口物品,要仔细查验是否有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合格合规证明,并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科学消毒、清洁后再使用或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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