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自省 不断进步”——肃北县疾控中心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提升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肃组部发[2023]1号)文件要求,2023年3月21日,肃北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中心支部书记、全体在职党员参加会议。
为切实贯彻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中心党支部做了充分准备,会前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生活会上,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了中心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情况和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并由支部书记牵头,党员领导干部及支部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和党员义务结合自己工作岗位,从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等环节民主评议,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
会议强调,一是党员干部要明辨是非,要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面对是和非的矛盾,只有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讲觉悟、有觉悟,勇于自我革命、自我净化,才能找到行为的准星。二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讲原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党员干部要有大局意识,心系大局、顾全大局,自觉落实到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中,找准位置、认清责任,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工作起来才能有成效。四是党员干部要继续发挥好引领作用,带头抓好自身建设,严格规范一言一行,持续加强自我约束,不断强化自我监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良好风气的形成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中心全体党员要切实运用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来指导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供稿:崔琦 审稿:刘雪莲)